大姐衣服一脫,全場驚了 ! 表演主要指表演者利用技藝或專長來傳達具體的事件或非具體的意象,以達到藝術或是娛樂的目的。

這裡所指的技藝或專長包含肢體動作(人或是動物)、聲音(如廣播)等等。

由於在強調傳達的動作,因此不侷限於任何特定的媒介或型式。

表演特指戲劇活動的一個部門、或戲劇演出中的表演動作,其擔任演出的人員稱為演員。

在現代,此部門不單止出現在劇場中,也出現在電視、電影、廣播中的戲劇活動;在這裡主要針對狹義的劇場表演說明。

這種藝術形式不限制發生的地點,但強調表演者與視聽者之間的直接接觸或互動,因此經過媒界連接表演者與視聽者的形式通常不被直接稱作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