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條」 已經是過去式年代的作風了,即使現在仍有些教師或家長運用著這種教導方式,但其實這時代的社會已經不贊成此做法了。

若體罰過重,施行者可被涉嫌或扣上虐待兒童的罪名。

從事教育者,因以愛的教導方式,而不是以粗暴的方式來對待學生。

教師一向都有人類的靈魂工程師之稱,備受大家尊重。

當教師也真的不容易,學生做錯事,給了懲罰或鞭打,父母便找上門。

孩子對父母來說都是寶貝,就算孩子再怎麼做錯事,身為父母的都不捨得對孩子鞭打。

再加上現今的社會,鞭打已經不是最好的教育了,都選擇了愛的教育。

正所謂打在兒身上,痛在父母心。

教師給予適當的體罰是沒錯,但是要適可而止。

但是,大馬就發生了一宗虐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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