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擁有世界上耗時最長、耗資最多、最為複雜的國家首腦選舉體制
選舉人團制度的批評者稱,決定選舉結果的實際上只有幾個州
對於能成為美國總統的人,美國憲法只列出了三個條件:年滿35歲,在美國居住總時長超過14年,而且得是通過自然出生獲得公民身份。但成為美國總統所需要的其他條件並不簡單。美國擁有世界上耗時最長、耗資最多,同時也可以說是最為複雜的國家首腦選舉體制。在經歷了各種辯論、政黨決策會、初選、黨派大會之後,即使是得票最多的那個人也依然可能落選。這是一個讓非美國人(以及許多美國人)大為困惑的體制。
整體狀況
每隔四年,美國人就會在11月的某個周二選舉他們的總統。兩名候選人分別代表共和黨和民主黨,在大選當日之前,他們都已經通過了曠日持久的一系列州級初選(無記名投票)以及政黨決策會(把候選人的所有支持者聚在一個屋子裡舉手表決),這兩個過程要從2月一直持續到6月。
然後,每個州要選出代表參加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全國大會,在全國大會上,他們一般會對普選票進行換算,正式提名本党參加11月大選的候選人。民主黨人中還會包括一批「超級代表」(superdelegates),議員、州長、前總統以及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成員擁有支持任何一位候選人的自由,無論他們所在的州投給誰。最近幾十年來,黨派全國大會成為了專門為電視而舉辦的精彩節目,以讚頌最終當選的候選人、以及被該候選人選中的副總統競選搭檔。但如果沒有哪位候選人提前贏得多數代表的選票,就會出現一場「競逐大會」(contested convention),會上將進行數輪投票,直到有多數代表支持同一名候選人為止。在第一輪大會投票時,雖然大多數州的代表都保證將按照自己所在州的選擇投票,但在隨後的幾輪里,這些代表可以任憑自己的喜好投票。
選舉背景
自1789年憲法生效以來,美國的總統就一直是選出來的。1860年,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當選總統之後,所有總統都是共和黨或者民主黨的黨員。其他黨派的候選人很難贏得參加11月大選所必需的各州普選,他們所贏得的選票比例也再沒有能超過1912年前共和黨總統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創下的27.4%的紀錄。當時他代表的是公麋黨(Bull Moose Party)。
這場競爭中最古怪的部分是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這是由美國的創立者們設立的一個具有妥協意味的組織,它把希望直接通過一人一票的普選選舉總統的人和希望由立法者來選擇總統的人的意見進行了折衷。根據各州所擁有的國會議員人數,每個州都被分配了一定的選舉人團票數,這種安排可以放大人口規模較小的州的影響力。19世紀初,那些想讓自身影響力最大化的州採納了一種「贏者通吃」(winner-take-all)的辦法,把所有選舉人團票數獎勵給大選當日在某一個州獲得票數最多的候選人。唯獨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是例外:它們會把一票選舉人團票獎勵給每個國會選區得票較多的候選人,把兩票選舉人票獎勵給全美範圍內得票較多的候選人。
有關爭議
贏者通吃的制度導致選舉人團在1876年、1888年和2000年選擇了並沒能在全國投票中獲得較多票數的候選人當總統。2000年,在進行了數周的重新計票後,共和黨的喬治?W.布希(George W. Bush)戰勝了民主黨的阿爾?戈爾(Al Gore)。每經歷一次這樣的選舉,就會掀起一陣新的浪潮,以推動由普選總票數來起決定性作用。但各州、特別是人口較少的州不願意轉換選舉方式,說這樣會使它們失去影響力。
選舉人團制度還會迫使候選人去關注一些「搖擺州」(swing states),也就是民調顯示競爭態勢較為激烈的州,因為通常情況下,加州一般會支持民主黨,德州一般支持共和黨,所持的選舉人團票並無懸念。選舉人團制度的批評者稱,決定選舉結果的實際上只有幾個州,而且城市裡的問題也無人問津。而選舉人團制度的擁護者稱,如果不採用選舉人團制度,人口較少的州以及鄉村地區則會被忽視。但人們對於一點形成了廣泛的共識,那就是資金在競選活動中扮演的角色太重要了。根據預計,到2016年大選當日,每個黨派候選人的花銷可能達到10億美元,其中大部分都花在做上。所以那些收取了這部分費的地方電視台,以及那些喜歡關注這個冗長故事發展的政治狂熱分子,也都算是這個漫長過程里的贏家。撰文/Angela Greiling Keane 翻譯/葛仲君 編輯/劉馨蔚
總之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候選人需滿35歲,在美國居住總時長超14年,而且是通過自然出生獲得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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