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廳副廳長馬立軍。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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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廳副廳長馬立軍。 資料圖

  馬立軍蹊蹺自殺,適逢巡視組對湖北省交通廳巡視期間。在媒體評選「官場十大高危崗位」中,交通系統高居第二,僅次國土系統

  法治周末記者 王陽 發自湖北武漢

  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湖北省武漢市漢口殯儀館。

  上午7時40分,湖北省交通廳副廳長馬立軍的遺體告別儀式開始。40多分鐘后,引髮網絡喧囂的馬立軍,化成了一縷青煙。

  按中國傳統,「死者為大」。然而,馬立軍蹊蹺自殺,適逢湖北省委第七巡視組對湖北省交通廳巡視期間,而馬立軍又是被巡視的對象之一,因此難免讓人猜疑:馬立軍自殺的原因是什麼?他為什麼要凌晨到單位去跳樓?跳樓和巡視這兩者之間到底有無關聯?

  湖北省交通廳回應,馬立軍患有抑鬱症。可網友對於這樣的回應並不買賬:馬立軍作為省交通廳副廳長,也算是仕途成功之人,這是多少人景仰的地位和事業成功境界?怎麼會是得抑鬱症的病人呢?

  湖北百思得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勇律師認為,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不排除馬立軍真是因為抑鬱而跳樓的可能,畢竟抑鬱症早已經成為了現代人常患的心理疾病之一。

  家屬不報案

  公安未調查死因

  2016年5月24日中午12時許,一家網絡媒體曝出猛料:湖北省交通廳副廳長馬立軍在單位墜亡。且特別註明,事發湖北省委第七巡視組在該廳巡視過程中。

  與此同時,該網媒還引述了湖北省交通廳內部人士的話稱,馬立軍此前有嚴重的抑鬱傾向。

  次日,法治周末記者來到武漢採訪。考慮到馬立軍跳樓后可能會送到醫院搶救,記者便向湖北省交通廳附近的多家醫院打聽,但兩天過去了,一無所獲。

  2016年5月27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武漢市漢口建設大道428號的湖北省交通廳。

  在交通廳大門的右邊門框上,記者看到了一張紅底黃字的《巡視公告》,落款日期為2016年4月22日。公告主要內容為:按照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視組將於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6月3日,對交通廳黨組領導班子及成員進行巡視。巡視期間主要受理反映省交通廳黨組領導班子及成員,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重點是關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

  在公告的下方,掛有一個上了鎖的《巡視工作聯繫箱》。

  「馬立軍的死亡,是否與這份公告有關聯?」見到交通廳宣傳中心副主任潘慶芳后,記者開門見山地問。潘慶芳離開辦公室去請示領導,15分鐘后回復記者,馬立軍的家屬不同意接受採訪,交通廳尊重家屬的意見。

  記者表示要採訪的是交通廳,並沒有說要採訪家屬。潘慶芳顯得有些為難,希望記者理解。於是,記者向履新不足兩個月的交通廳廳長何光中發送了採訪短訊,希望官方能夠就馬立軍墜亡一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很快,何光中安排工作人員給記者打來電話,聲稱交通廳已通過荊楚網作出了回應,「一切與馬立軍墜亡有關的信息,以荊楚網發布的信息為準」。

  百度一下,在網媒發布馬立軍墜亡消息6個小時后,荊楚網也發布了一條類似消息,明確了馬立軍的墜亡時間為5月24日早晨6時08分。在荊楚網這條僅僅100多字的消息中,較之網媒除了確認墜亡的具體時間外,還完善並增加了兩點:1.馬立軍患有嚴重抑鬱症,5月23日已辦理住院手續;2.具體死亡原因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中。

  記者就此詢問武漢市公安局宣傳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得到的答覆是:馬立軍系跳樓自殺十分明顯,家屬無人報案。「因此,公安機關沒有立案調查死亡原因。」

  生前快速升遷

  媒體曝光馬立軍墜亡沒幾天,一名男子跳樓的驚悚視頻開始在大小微信圈裡泛濫,並稱之為「湖北交通廳副廳長馬立軍的壯烈一跳」。然而,視頻很快就被證偽:跳樓的男子並非馬立軍,而是因感情糾紛持刀傷人的犯罪嫌疑人李文慶。

  此外,視頻中的地點也並非湖北交通廳,而是千里之外的哈爾濱市道里區民生街都小區和園16棟樓頂。

  採訪中記者發現,之所以每一條有關馬立軍的信息都能在網上引發軒然大波,除了他供職的交通系統令人關注外,他在仕途上的快速升遷也讓網民議論紛紛:馬立軍生於1962年10月26日,34歲即任湖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以下簡稱湖北省公路局)副局長,而且掌握公路建設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設的大權,38歲升任湖北省公路局局長,以後一路升遷至湖北省交通廳總工程師、副廳長。因此,不少人懷疑馬立軍有背景和後台。

  對於網上傳言,馬立軍的一位高中同學用了「胡說八道」4個字來形容。他說,馬立軍的父親是湖北省公安縣章庄鋪鎮中學一名負責收發飯菜票的後勤人員,岳父則是天門市竟陵辦事處一名普通公職人員。「馬立軍的母親和岳母,都是標準的家庭主婦。」

  公開的資料顯示,國家恢復高考兩年後即1979年9月,馬立軍考入湖南大學公路工程專業,1983年7月大學畢業后,進入湖北省公路局工程處第二工程隊工作。

  知情人告訴記者,馬立軍進入湖北省公路局工作時,有一個負責人被公認為是馬立軍仕途中的「貴人」。兩人算得上是半個老鄉。這位負責人對馬立軍特別賞識,「當時人際關係沒有現在複雜,這位負責人只是覺得馬立軍是個人才,既年輕又有專業知識,所以一直重點培養」。

  為了能夠有所作為,馬立軍也加強了自身知識的積累。1998年,馬立軍取得長安大學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學位,並擔任長安大學湖北省校友聯誼會理事會的理事長(記者注:長安大學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學與原西安工程學院、原西北建築工程學院三所部屬高校合併組建,由教育部和交通運輸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陝西省人民政府共建)。

  長安大學湖北省校友聯誼會一名會員告訴記者,馬立軍對長安大學很有感情,就在出事前半個多月,還專門利用雙休日到西安去了一趟。

  抑鬱症成為自殺官員的通病

  2016年4月,全國有4名官員墜亡。

  據媒體統計,截至2015年,全國被各級官方認定為自殺的官員達140餘人。事發后,相關部門的鑒定結果多是「精神壓力」。

  抑鬱症是躁狂抑鬱症的一種發作形式,以情感低落、思維遲緩、以及言語動作減少,遲緩為典型癥狀,約15%的抑鬱症患者死於自殺。世界衛生組織、世界銀行和哈佛大學的一項聯合研究表明,抑鬱症已經成為中國疾病負擔的第二大病,大多源於工作壓力,家庭不和。

  早在2011年11月29日,中紀委、監察部、中組部曾聯合下發《關於關心幹部心理健康提高幹部心理素養的意見》,要求關注官員的心理健康。

  依據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在檢察機關偵查過程中、法院判決前死亡的,必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無論前期偵查有多紮實,最終都不能認定為有罪。

  理論上,對於涉嫌貪腐的官員,如果在紀委調查過程中「自殺」,黨組織仍然可以調查,無需撤案,仍然可以對其作出紀律處分,當事人死亡也並不必然導致其免於追究黨紀責任。但在實踐中,調查機關都不願繼續對「自殺」官員的違法違紀問題繼續調查,防止背上「刻薄」的惡名。

  武漢市紀委一名幹部承認,如果當事人在被調查前自殺,查辦難度就非常大。「對受賄類案件,沒有官員一方的陳述,屬於缺失關鍵性證據,容易導致案件難以推進。」

  對於馬立軍是否涉及腐敗,網友的猜測大抵是憑空的,因為至今沒有任何紀檢監察部門或者檢察機關聲稱對其立案調查。

  據一位參加馬立軍告別儀式的官員告訴記者,馬立軍的靈柩上覆蓋着中國共產黨黨旗(記者注:中組部《關於全面做好規範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黨員去世后,經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可以在其遺體或骨灰盒上覆蓋黨旗,但黨旗不得隨遺體火化或隨骨灰盒掩埋」),有接近200名親朋好友參加。所有參加的人,都領到了一份打印的《馬立軍同志生平》。

  在《馬立軍同志生平》中,記者通篇沒有看到「抑鬱」兩個字出現。據介紹,馬立軍的工作可謂順風順水:先後獲得湖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湖北省科技進步三等獎、湖北省科技成果推廣二等獎,中國公路學會科學技術特等獎、科學技術一等獎等榮譽,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工作作風紮實,深入細緻,勇於擔當,工作實績突出,連續五年考核為優秀等次。」

  此外,馬立軍對工作認真負責,對家人關心呵護,家庭和睦。

  《馬立軍同志生平》的結尾,這樣寫道:「馬立軍同志的去世,是交通運輸系統的重大損失。交通廣大幹部職工要化悲痛為力量,更加勤奮履職盡責,為推進湖北交通運輸事業發展而努力奮鬥。」從行文規則來看,行文的主體應該是湖北省交通廳。不過,據參加的人員介紹,交通系統雖然有不少人參加了告別儀式,但沒有一個人出面發言。《馬立軍同志生平》一文,是由殯儀館的工作人員宣讀。

  記者從參加人員提供的一張現場圖片上看到,告別儀式大廳的正面,電子顯示屏打出有「沉痛悼念馬立軍同志」,兩邊對聯的內容是:保持黨員本色終生不懈清正廉潔光明磊落;獻身交通事業風範長存嘔心瀝血鞠躬盡瘁。

  網上有關馬立軍最近一次的公開報道,是其4月22日在湖北武穴市調研長江非法碼頭整治工作的情況。這一信息,使其多年的抑鬱病史之說略顯詭譎。據當時的與會人員介紹,馬立軍調研時的講話內容思路清晰,沒有一句不着邊際的話。

  武漢一位知名心理咨詢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抑鬱症是一種疾病,必須有執業醫師出具的診斷,這不僅在說服公眾時需要,在警方結案時更是不可或缺。「但現在一樁樁抑鬱而死的官員,幾乎沒有一樁公布過當事人的病歷,全憑有關方面一張嘴。此外,有抑鬱癥狀不等於已經生病,離生病還遠着,就自殺了,這說不過去。」

  交通系統的反腐力度

  馬立軍跳樓事件在網絡上持續發酵,與其供職的交通系統和廳長職務有關。

  在媒體評選「官場十大高危崗位」中,交通系統高居第二,僅次國土系統。曾經一度,河南省交通廳四任廳長「前腐後繼」接連落馬,成為媒體持續熱炒的話題。

  事實上,除了發生在湖南、河南交通系統典型的「前腐後繼」案件外,在交通廳長落馬的「黑名單」上,還有17個省份的交通廳長。

  而馬立軍任職的湖北省交通廳也並非事外高地。

  早在2006年1月,湖北省交通廳原總工程師經德良(正廳級)因受賄,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

  2008年12月,湖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熊國賢因「賤賣」武黃公路經營權致國家損失3.15億元,涉嫌濫用職權罪,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2014年1月,湖北省交通廳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副巡視員、省宜昌至巴東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原指揮長宋繼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長期與他人通姦,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6年1月31日,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發布紀檢通報稱,湖北省委紀委查明,湖北省交通廳道路運輸管理局12個內設處室中,有9個處室不同程度存在違反會議費管理辦法,虛列會議套取財政資金、在會議費中違規支出等問題,違紀金額合計103.3872萬元。

  隨後,湖北省交通廳副廳長石先平的職務被免去,省運管局副局長王泉被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

  專家指出,交通系統如此大面積、高頻率的腐敗,根子還在於公共權力失范、體制和制度存在漏洞所致。

  對於馬立軍為什麼要凌晨到交通廳單位去跳樓,網上議論紛紛。知情人告訴記者,位於武漢市建設大道384號的湖北省公路局裡面,有一個公路局幹部職工居住的「公路小區」,馬立軍在裡面分有住房。記者現場發現,「公路小區」離交通廳辦公樓僅相距500多米。記者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查找,終於通過張貼在小區郵箱上的一張《電費提示單》,得知了馬立軍的準確住址。

  然而,《電費提示單》顯示,用電用戶馬立軍2016年5月的電費金額僅為3.35元,這似乎說明房間裡面並沒有人居住。

  那麼,馬立軍跳樓的5月24日凌晨,他到底是從哪裡前往交通廳辦公樓的?現在看來,似乎只有他自己才能說得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