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幾天在想
如果說科學家有一個過人之處
使他們從一般人中脫穎而出
那大概就是勇於作死的獻身精神
這種精神最早應該要追溯到
李時珍嘗百草
他的《本草綱目》里記錄了
包括花草果木、鳥獸魚蟲
和鉛錫硫汞等眾多物質
我腦補了一下他咔咔塞進嘴的畫面。。
說起來,外國也有許多得到李時珍的真傳的科學家,
尤其是在糖精這個領域.
糖精你知道吧,輕輕一舔有點甜那種.
但是糖精的發現和研究,都是在化學實驗室里.
本身算是一種化學實驗.
糖精的發現者是俄國人
康斯坦丁·法赫伯格
他當時在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負責分析糖的純度。
首先,他做的實驗是,研究煤焦油的衍生物。
我知道故事不會太曲折。
果然有一天他回家吃飯時,發現有點不對了。
恩,劇情展開了。
“哎老婆,你今天的麵包卷里怎麼加了那麼多糖?”
“噢,真是見鬼,我向上帝發誓,我一點糖都沒放。真是太不可思議了。不過好奇怪啊,今天的色拉怎麼也這麼甜?”
“別BIBI了,快吃飯!”
但吃完飯後,康斯坦丁仍然覺得哪裡有什麼不對
本着粗心錯過諾貝爾,細心使得萬年船的宗旨
他開始尋找這種甜味的根源。。
方法,就是舔。。
一開始還挺正常的,他舔了舔盤子的邊緣。。
然後又舔了舔自己的手指。。
然而這還只是開始。
他又掏出衣兜里的鉛筆,舔了舔。。
鉛筆果然甜甜的!
他預感到這代表了重大的發現,十分激動地衝到實驗室
然後,高潮來了,
這貨到實驗室以後,
把他接觸過的所有藥品!
所有!都舔了一遍!
舔了一遍!一遍!
就像這樣。
就這樣本着不怕死的精神,他發現這種甜味。
來自他新合成的一種化合物,叫鄰苯甲酰磺酰亞胺,
他給這種物質起了一個名字:Saccharin。
取自拉丁文saccharum,是蔗糖的意思。
我們現在把它叫做
糖精
假如他沒有違法實驗室安全規範,他就沒辦法發現糖精了。
而他違反的規範包括:
做實驗不戴手套。。實驗前後不洗手。。把實驗室物品帶回家中。。品嘗(舔)實驗室藥品和試劑。。回家吃飯竟然還不洗手。。
更別提他那間實驗室
如果他不小心舔到一點有毒物質的話
估計他就撐不到發表論文了。。
而他是不是唯一的一個
吃貨型化學家呢?
並——不——是。。
還有一種新型甜味劑,
三氯蔗糖的發現,也和吃貨精神脫不了干係
喏,就是這樣。
這種甜味劑的優點是和蔗糖的口感十分相似,並且無熱量。
在現在這個女孩子算着熱量吃飯的世界里,應該是很大的一個優點了。
在1970年代,有一位印度研究生范德尼斯來到英國伊麗莎白女王學院。
研究中有一個課題是:研究蔗糖經過分子修飾之後,作為殺蟲劑的使用。
有一天,他們合成了一個新的實驗品
導師說:
“你去幫我把這個產物test(測試)一下吧。”
范德尼斯:
“什麼?!要我taste(嘗)一下?唔。”
好吧!導師說啥就是啥!我嘗!
范德尼斯絲毫不怕合成該化合物的硫酰氯有劇毒,
回到實驗室,戳了一指頭化合物,放進了嘴裡。。
回來后,他興奮地嚮導師報告taste結果
“甜甜噠,很好吃”。。
雖然是被罵了一頓,但導師也得到啟發。
這貨吃完了都沒死。。
看來做殺蟲劑是不太靠譜了。。
既然是甜甜的,那不如我們就改作甜味劑吧。
果然,很快實驗就取得了成功,哦耶!
沒想到你們幾個,都是本着吃貨精神去試驗,結果就成功了……
不說了,我以後要把我吃貨精神發揚光大……萬一我能發現點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