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林。

我是個孤兒從小就無依無靠的,直到我遇到了王家一家人。

他們因為想要給自己的女兒找個玩伴,所以就去孤兒院把我一個人養了。



雖然他們的目的並不是因為心疼我。

但我還是很開心的,至少我有了家人不是嗎?

我去到家裡之後,真的把他們當成了一家人看待。

王大娘對我特別的好,甚至有的時候讓我受寵若驚,我也希望等我長大了,我可以更好的報答他們。
 

不過後來卻出了岔子。

那天王大娘給姐姐找了門親事,想讓她嫁過去。

可是姐姐卻特別的反對。

並且在結婚前在那一夜逃出了家裡。

從此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她逃婚後,王大娘因為認為人要講信用,不能食言。

於是就讓我這個做妹妹的頂替她出嫁了。

我雖然很無奈,但是為了報答王大娘的養育之恩,我還是同意了。
 

日子慢慢的平靜下來,我也習慣了這樣的生活。

可是我怎麼都沒有想到5年後我們姐妹兩個居然會再次遇見,那天我買完菜就往家裡走,可是卻在樓下看到了姐姐的身影,看到他的時候我們都雙雙傻住了,也許她也沒有想到這個時候我居然會回來吧。

不過既然碰到了,我就把她請到了家裡小坐了一下。
 

姐姐說:「結婚的前一天晚上,家裡來了客人,是媽的老鄉,當時我無意聽到了她們的對話,才知道了這件事!我很不服氣,明明你是撿來的,為什麼從小到大對你要更好,要讓你讀大學?明明你是撿來的,為什麼要我嫁過去?既然沒當我是親女兒,那麼我也不當她是親媽!我不想成為她泛的同情心的犧牲品」!說完,她從包裏拿出了一張卡遞到了我手上:「這裡麵有十萬,就當作是報答媽的養育之恩,如果她問,就說我在城裡過得很好。
 

聽完她說的這些話我傻住了,看著姐姐離去的背影,我腦袋裡思緒萬分,這些年來我心裡多少有些怪她的,如果她沒這麼做,自己也不用這麼快就嫁人了!可其實呢,我嫁到吳家後,不但沒有受欺負,反而因為勤勞的品性得到婆家人的認可,日子過得很愜意。
 

而此時的我心中對姐姐的怨恨沒了,取而代之的是愧疚,沒想到因為自己,竟讓母親和姐姐這對親母女倆分道揚鑣。

也許我可以盡我所能的去幫助他們緩解母女之間的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