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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清潔隊徐姓公務員,和人妻同事小芬(化名)偷情8年,被小芬丈夫識破,徐男否認姦情,檢察官依小芬指證,當庭勘驗徐男下體,證實有顆大黑痣。高等法院依275個相姦罪,判徐男8個月徒刑定讞。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已婚徐男2006年間認識人妻小芬,展開追求。2008年1月至2015年9月,兩人以每月平均3次頻率,到金山、礁溪、台中等地的旅館偷情。前年9月小芬丈夫起疑追問小芬,得知這段婚外情,怒告徐男相姦罪。

徐男否認姦情,而小芬坦承婚外情,檢察官偵查,依小芬指證,當庭勘驗徐男下體,發現他私處有顆大黑痣,且合議庭勘驗徐男傳送小芬訊息,「我因為太愛妳,所以才會瘋狂」、「跟我睡」等露骨對話,認定2人確有姦情。

高等法院認定徐男、小芬8年來性交275次,依每罪各判2個月,判8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4萬元定讞。(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