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和男友談戀愛的時候,我們家這邊剛好在拆遷,據說可以分三套房。我的父母老早就和我說好了,會給我一套房作為陪嫁。

男友家和我們一樣的,也是在鄉下,不過他那邊還沒有要拆遷的信,估計未來十年內都不太可能遇上這麼好的事。

如果我家沒分房的話,男友家肯定是要買房的。現在既然我們已經有房了,那他們買房的錢自然就可以省下了。為了公平起見,我們兩家已經說好了,結婚時我家出新房,男友家出彩禮。

而我父母要的彩禮是三十萬,聽來很多,但我們家不僅出房,還要給裝修好呢,所以這錢要得也並沒有太離譜。只是當初我父母和男友家說的時候,他的父母還挺不高興的,說得等房子加上男友的名字才能給錢。

我的父母聽了心裡也很氣,拆遷分房得的是毛坯房,裝修就得花十來萬,就是說現在都得由我家先拿出來。若非我勸住了父母,沒準這婚事當時就得黃。在我的再三保證下,父母才接受了男友家的說法。

轉眼間,三個月過去了,我家的房子也裝修好了,我和男友決定去商場買傢具。等房子布置好後,我們就準備結婚了。當我們正在看沙發時,男友突然接到了一個電話,就立刻去外麵了。

我都已經選好了沙發,還沒見他進來,就出去找他。沒想到,我在過道口剛好聽到了他打電話的談話內容。

男友說:「媽,我剛剛已經問過中介了,他說房子下個月才可以到手,所以不管怎樣,我和小蝶的婚禮最早也得再等一個月了。」

那頭應該是婆婆,她聲音還挺大的,說:「兒子,媽這可最多只能拿出十萬了,到時你要怎麼和親家說三十萬的事,我可不管了。」

男友回道:「媽,真到了那時,什麼都準備好了,我就不信他們家會為了彩禮悔婚。他們家的房子雖然加了我的名,但我可不想看別人的臉色過日子,還是自己有房好點。到時,等我的房子到手搬進去,把這房子賣了或是租出去都好啊。」

婆婆又說道:「那也是,把這房子賣了錢拿到手,還完你的房貸說不定都還有多的,到時加不加她的名還得看我們的心情。」

男友繼續說:「好了,媽,那今天就先這樣啊,我現在還在外麵看傢具,回去了再和你說。」

當男友掛掉電話時,我趕緊先他一步進去了。我告訴他自己選好了沙發,想讓他付錢,結果男友卻說最近手頭緊,讓我給付了。本來我還想著當沒聽見剛剛的話,他這麼一說我就受不了了。

我和男友攤牌,問他又買房是什麼意思,可有想過加我的名。誰知他根本沒這想法,還說我都有房了。氣不過的我,決定要退婚。

男友打著自己的小心思,對我這麼不真誠,我實在無法想象我們結婚後沒有信任要如何一起生活一輩子。

你們說,這樣的男友,是不是不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