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是一個單親媽媽,自己帶著兒子。5年前,一場車禍讓我的丈夫離去了,家裡的這些事情還要從頭說起。

10年前,我與老公結婚,結婚的時候幾乎是一窮二白。說實話,那時候老公家的情況還是可以的,最起碼父母都有工作,他還有個弟弟,老公也是正式單位的員工。我們結婚的時候他們家都不太同意,原因就是我沒有正式的工作,所謂正式工作,在我們這種小地方而言就是吃財政飯、端鐵飯碗的。我自己做著點小生意,那個時候還年輕,也剛起步,一個月也掙不了多少錢,收入不穩定。在他們的眼裡我是高攀了他們的兒子,他們說這些我也很理解,畢竟小地方的情形就是這樣。

但是老公非常的愛我,不顧家庭的反對,毅然而然的娶了我,本來當時生意就不是很好,可是結婚幾個月後我就發現自己懷孕了,胎位還不太好,只好扔下生意開始在家休息。這樣的話,我們這個小家庭的收入完全靠老公那點工資,情形有些窘迫。老公的工作性質決定了他只是穩定,但是工資就那些,所以我們節衣縮食的過了那樣的一年,不,是兩年,等孩子大約1周歲的時候我才開始去做生意,雖然依然是不太好,但是總是有些收入的。

就那樣,慢慢的我的生意有些好轉,可是天有不測風雲,就在生活開始好轉,兒子也開始上幼稚園的時候,老公和公公出門辦事情的時候出了車禍,公公當場死亡,我去了醫院的時候老公還有意識,不顧醫生的反對,拉著我的手說:「照顧好孩子,還有媽!」我眼淚在眼裡打轉,強忍著沒有掉下來,重重的點了點頭。過了幾天,老公還是走了。

家裡籠罩在悲憤的氣憤中,孩子還小,但有時候也會找爸爸。走的人已經走了,我們的生活還要繼續。就在老公走後不到半年的時間,婆婆在小叔子的攛掇下竟然要趕我們母子出門。我們所住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並不是在老公的名下,說實話,我本可以據理力爭或者頂不濟也可以鬧個雞犬不寧,但是想起老公臨走前的話,我還是沒有鬧,只是走了。臨出門走之前,我讓兒子給婆婆磕了頭,雖然孩子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我還給婆婆說:「媽,小海(老公)走了,臨走前告訴我要我照顧好孩子和你,我會的,我還是您的兒媳!」

單身女人帶孩子真的不容易,我把對老公的思念和悲傷放在心裡,我發奮的工作,把所有的精力除了照顧孩子外,都投入到生意上去。也許是我的努力感動了上天,也許是老公在那邊默默的幫助,後麵兩年生意出奇的好,我又開了兩家分店。等孩子上小學的時候,我靠自己的努力有了房子和車子。

今年剛過完年,兒子跟我說奶奶住院了。雖然我不怎麼去婆婆那裡,但是我還是經常讓孩子去的,他們的感情怎麼說,還可以吧,小叔子倒是也不怎麼難為兒子,畢竟他們是血脈之情。想到這裡我嘆了口氣,我把兒子託付給姥姥,開車去醫院看了婆婆。一進醫院病房的門,婆婆很意外,然後我發現她流下了眼淚。後來才知道,小叔子娶了媳婦後,自己沒有什麼主意,什麼事情都聽媳婦的,對婆婆也不是很好。這些天住院也不來看著,就是來也就匆匆的走了。

從醫生那裡得知婆婆是胃癌,晚期了,不建議手術了,說要是照顧的好的話,還是能多活個一年半載的。我沒有說太多的話,回家把生意的事情交代了交代,取了20萬,回來交到婆婆的手裡,後來在住院的那大概一個多月的時間裡,我幾乎天天都在。

後來有一天我去病房,發現婆婆沒有在,醫生說不知道她幹什麼去了。那天回來後,婆婆顯得很高興。她拿著一個大信封,口還是密封好的,跟我說:「老大家,這個東西給你保管,等我哪天死了,你再拿出來?」「媽,說什麼呢?別說這不吉利的話!」婆婆說道:「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你答應我就是了。」我只好應著了。

最終,老太太還是走了,9個月的時間。處理事情的時候,小叔子沒有叫我去。等完了事情,我突然想到那個信封,打開一看,裡麵是一張銀行卡和一份有律師事務所蓋章的遺囑,卡裡的錢是我的20萬,遺囑說的是婆婆的房子歸我。

我淚流滿麵,我想我可以告慰我的老公了。老公,你說的我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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