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年紀,結婚還勉強可以,但生孩子絕對有點早。不僅對於產婦,對於寶寶,也是一種傷害。
19歲的女孩小欣(化名),根本沒有結婚,甚至連正兒八經的男朋友都沒有。但一周前,卻被娘家媽慌慌張張送進醫院。不是為別的,而是小欣懷孕後,自己的寶寶要出生了。
但寶寶剛出生不久,醫生一句話,娘家媽哭成淚人,大罵這是作孽。

寶寶出生後,很快醫生表示,情況不樂觀。醫生診斷,這個孩子天生血容量不足,不僅可能造成肺部疾病,還可能導致組織缺氧,孩子生命堪憂。但醫生一直沒有見到孩子的爸爸,於是向孩子的媽媽詢問,請趕緊讓孩子的爸爸過來需要緊急輸血。但孩子媽媽的回答,讓醫生陷入困難。
醫生說,媽媽是個產婦,剛剛生完孩子,嚴重缺血,不能再進行供血,這個任務只能由孩子的爸爸進行。經過詢問後,孩子的媽媽小聲說:現在還不能確定。

醫生沒有明白媽媽的意思,但經過短暫的時間,醫生明白,孩子的媽媽似乎不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誰。但情況危急,必須給孩子緊急輸血。
經過比對,醫生找到跟孩子血型血質極度匹配的,進行了緊急輸血,讓人欣慰的是,經過觀察,孩子並沒有發生排斥,情況良好,而且孩子的情況開始好轉,健康逐步恢復。

但接下來,孩子怎麼安排?說出打算,醫生也只能搖頭。

產婦的媽媽氣的說不出話,媽媽說:當初勸過女兒,要把孩子打掉,但自己知道女兒懷孕的時候,寶寶已經六個多月了。耽誤來耽誤去,女兒沒有舍得。
但孩子出生了,將來孩子媽媽一個人照顧孩子,太難了。孩子的媽媽說,她會處理好這件事,並且會找到孩子的爸爸,共同把孩子撫養成人。

執業律師林淑貞表示,女性未婚生子,孩子報生紙上只能注明母親的身份,而孩子也只能跟隨母親的姓氏。在法律上,這名孩子屬於私生子。
她說,如果一對情侶在未合法結婚下,女方先產下孩子,男方可在為孩子出報生紙時,向國民登記局宣誓,承認這名孩子是他的親生兒,那麼當局會把男方的名字注明在報生紙父親的欄內。
未婚生子,一輩子都得受影響吧。孩子是無辜的,該負責的人是孩子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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