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妻是從高中認識的,那個時候她長得有點胖,還有點黑,帶著一個黑色鏡框,我經常和班裡男生調侃她,說她將來肯定沒人娶她。

在升大學的時候,我倆考到了同一所大學,然而我們並不知道,在一次大學老鄉聚會的時候,我們才認出了對方。她那個時候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瘦了很多,也白了不少,還帶上了隱形,化著淡妝,可以算得上美女一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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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是在路上擦身而過,估計我也認不出她來,在老鄉聚會的時候,她主動來找我,聽到她聲音我才認出來,可以說當時自己心動了。

就這樣,我們開始緊密的聯繫起來,我經常約她出來吃飯看電影,最後,我表白了,她竟然同意了。在大學四年裡,我們成了身邊朋友羨慕的一對,她還是那麼努力學習,為了和她一樣優秀,我也每天陪她泡圖書館。就這樣,大學畢業之後,我們都順利找到了不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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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生活穩定之後,我找了一個合適機會,向她求婚了,她終於成為了我的太太。結婚之後,我們生活的還是很融洽,有許多共同話題,喜歡一起做很多事情。在我們結婚第三年,也就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七年,她懷孕了,她在家待產,那段時間我正好忙工作,經常出差,有各種應酬,也就在那段時間,我沒有管住自己,我背叛了她。

七年之癢還是沒有躲過,再加上前妻有孕在身,我就在外邊花天酒地,前妻發現了異常,我們發生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次爭吵,也就是在那個時候,她接受不了我背叛婚姻。提出了離婚。

當聽到她說要離婚的時候,我並沒有直接同意,而是提出先分居一段時間。分居的那段日子,我在深夜裡也失眠,我也擔心過她和孩子,但我的大男子主義驅使著我,不能先低頭,結果,在孩子出生的時候,我這個做父親的都沒在場,孩子滿月我參加了,那也是我第一次見孩子,也是最後一次。她給孩子辦完滿月,就打電話給我,讓我去辦離婚手續,這次我們真的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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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我開始單身生活,遊走在各種酒吧,開始各種夜生活,我不想回家,因為我怕孤單,我以為自己用酒精麻痹自己,這樣就能忘記前妻,可以開始新的生活。

直到有次在路邊看到前妻冒著雨在等公交,我心裡竟然暗暗有一絲高興,覺得她自己活該離婚,要不然怎麼會這麼辛苦,還要等公交,我本來想藉助送她回家好好羞辱她,但沒想到,直到我把她送回幾家,推開她家門的時候,我哽咽了。

她租的屋子是個單人間,屋子很小,可以說只有睡覺的單人床,還有一個做飯用的,屋子裡陰暗潮濕,但牆上掛著一張我兒子滿月照片,上邊三個人,我和前妻還有孩子,這也是我們三個唯一合影。我心裡開始難受,竟然覺得自己對不起眼前這個女人,是自己對不起她,是我背叛了婚姻,我明明是罪人,我要開始重新追求她,我要彌補自己過錯,我要好好愛她和孩子。

你們說,我現在還來得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