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美蓮,今年30歲,我是個孤兒,從小跟在姥姥身邊,姥姥死的那一年我才十六歲,之前都是姥姥供我讀書,姥姥不在了,沒人再管我。

我只能從學校輟學,出去外麵打工,在我20歲的時候,談了一個男朋友,他是我們工廠老闆的兒子,在讀大學,他放假經常來工廠玩,他看上了我,不斷追求我,我以為他是真的愛我,其實他是有女朋友的,只是放假了,各自回家,對我不是真心的,但是我有了他的孩子,他爸爸把我開除了,我一個人拿著身上僅有的錢去打胎,差點死了,還好撿回一條命,從那以後我不敢再相信男人,等身體恢復後,我去了另外城市找工作。

一直到28歲,才遇到一個讓我敞開心扉的男人,那時候我自己開了一家美甲店,店裡生意好的時候,人手是忙不過來的,他來陪他妹妹做美甲,就這樣認識了。

他追我了一年時間,對我關心對我照顧,好的不得了,我被他感動然後答應做他女朋友。

半年後他跟我求婚,我也答應了,婚後買房錢我們各付一半,他家裡情況也不大好,他是單親家庭,從小跟著他爸爸一起,比我好一點,這也是為什麼我選擇他的原因,我們經歷相似,在一起會更和諧。

但是我還是錯了,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婚後不到一年,他跟一個女人跑了,還把我店舖的房契拿走了,所有的錢也被他拿光,我成了一無所有,眼淚都哭乾了,店鋪沒有心情再去,我一天在家裡哭。

公公也沒有辦法,他幾次想和我說話,又欲言又止,最後默默抽煙。

一個週過去了,我終於能吃得下一點飯,中午我做好飯叫來公公。

吃飯的時候我們沒有說話,各自吃自己的,我很快就吃完準備要走,我今天打算去報警,公公突然說讓我等我一下,然後他去房間回來,遞給我一張卡,顫抖著聲音說,卡裡有他這些年存的三萬塊錢,本來是要留給他兒子的,但是他現在沒有兒子了,他沒教好兒子,他對不起我,讓我拿著錢,做我該做的事去。

我傻眼了,反應過來推著不要,公公執意給我,說他老了,沒幾天活著了,錢留著也沒用。

我只好拿著,我心裡恨老公也恨公公,但是這一刻,我覺得公公挺可憐的,辛苦養大的兒子,不管自己死活就跟女人跑了,我決定,以後不管有沒有錢,我都會好好照顧公公,你們覺得我做得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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