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擷取自:mtime)
三十歲以後,忽然發現身邊掀起了一股離婚潮。
每過一陣,總有某個熟人或朋友離婚的消息傳來。
離婚的理由千奇百怪,有因為一方出軌的,
有因為婆媳不和的,有因為兩地分居的。
我聽過最離奇的理由是,
男方口味清淡,女方卻喜歡吃辣,
彼此不肯遷就,最終鬧得一拍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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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時,有朋友笑稱要組織離婚人士俱樂部。
他掰著手指數了數,
發現真要舉行個俱樂部的話,
坐下來足足有整整一桌人,
打麻將都能湊兩桌。
儘管如此,當聽到琳姐也離婚了時,
老朋友們還是嚇了一跳。
琳姐是我學姐,她的婚姻曾被奉為典範。
她和先生是相親認識的,
琳姐美麗溫柔,男方大方穩重,
當時琳姐還在讀研究生,
她先生已經在家族企業裏擔任要職,
經常開著賓士車來學校接她。
婚禮是在男方家的城郊別墅裏舉行的,
穿著定製婚紗的琳姐美若天仙,
惹得一眾師姐妹們艷羨不已。
婚後,男方負責掙錢養家,
琳姐負責貌美如花。
朋友聚會她總是一個人帶孩子來, 問起她先生來,總是說忙。為了更好地照顧家庭,
她在夫家的安排下進了一個清閒的單位。
結婚一年後就生下兒子,
之後更是全副身心都放在了家裡。
在外人看來,她先生待她也是不薄的,
至少琳姐身上穿的戴的,
都是價值不菲的名牌貨。
世人眼中的幸福婚姻就是如此吧:
男主外,女主內,有車有房,穩定幸福。
只是每次朋友間相聚,
琳姐常常是一個人帶著孩子前來,
問起她先生來,總是說忙。
朋友們也能理解,畢竟人家掙的錢多,
忙一點也是應當的嘛。
孩子小的時候,琳姐甚至很少應約,
要留在家裡照顧小孩。
偶爾出現在大家麵前,
打扮得越來越光鮮, 人卻有越來越瘦的趨勢。這樣的婚姻儘管不是十全十美也稱得上美滿。
沒想到孩子 5 歲時,他們選擇了分開,
聽說男方極力挽留,琳姐卻執意要離。
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有好事的朋友紛紛猜測原因:他在外麵有人了?
還是他整日吃喝嫖賭,從來不往家裡拿家用?
抑或是他有家暴的行為,導致琳姐忍無可忍?
對於這些猜測,琳姐溫柔地搖頭否認,
不是出軌,不是家暴,更不是濫賭。
朋友們再三追問,她終於開口說:
「你們覺得我很幸福,其實這麼多年來, 我擁有的只是一個婚姻的空殼。」 孩子長到 5 歲了, 爸爸還從來沒有帶他去過一次公園,聽了她的講述,我們才知道,
原來琳姐 6 年的婚姻中,
她先生不是忙著工作,就是忙著應酬,
一個月難得有幾個晚上在家吃飯。
偶爾回家早,就是躺在床上
睡大覺,連陪她出去散步的興趣都沒有。
「也怪我,談戀愛那時就覺得他沒什麼激情,
但覺得條件挺好,挑不出毛病,
想著以後結婚了會培養出感情的。
沒孩子時還不覺得,
有孩子之後我真是覺得孤掌難鳴。
孩子長到 5 歲了,
他爸爸還從來沒有帶他去過一次公園,
為他講過一次故事,
有時我覺得, 孩子就和生活在單親家庭沒什麼區別。用琳姐的話來說,對於小孩的養育,
她先生除了貢獻精子,就沒有別的貢獻了。
讓老婆孩子吃好、穿好 他覺得這樣已經盡到該盡的義務,要說琳姐的老公不顧家吧,
他並沒有有錢人「包二奶」的惡習,
賺了錢就往家裡拿,
讓老婆孩子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
他覺得這樣已經盡到婚姻中該盡的義務,
所以當琳姐提出離婚時,
他錯愕無比,搞不清自己錯在哪裡。
兩人還在協商離婚時,
琳姐就迫不及待地帶著孩子搬離了那座城郊別墅。
在她眼裡,那只是一所空蕩蕩、冷冰冰的大房子,
沒有一絲一毫家的溫暖,所以毫不留戀。
除了要孩子,她對家產並沒有過多的要求。
就這麼離了,有沒有考慮過回頭?

有離過婚的過來人提醒琳姐說,
你一個女人,獨自帶著個孩子,
未來的生活也許會遭遇到很多風險。
況且你先生只是不太體貼,
並沒有犯什麼原則性的錯誤,
遠遠算不上是人品有問題啊。
「他不是人品有問題,他只是愛無能。」經歷了那些內心的波濤起伏後,
琳姐的語氣變得很平靜。
她說,也許在很多人眼裡,
他並沒有犯什麼原則性的錯誤,
可對於她來說,
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生活在無愛的婚姻裏,
這樣的婚姻讓她窒息。
收穫了婚姻,沒想到愛情卻死了!和很多女人介意的出軌、不顧家之類相比,
她覺得長期零交流的冷漠與情感缺席,
才是婚姻中最致命的。
「我給過他很多次機會,
可是他永遠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所以我選擇了離開。」
琳姐說,嫁給一個男人希望收穫愛,
那是多少金錢也無法取代的。
很多朋友都為琳姐的離婚感到可惜,
並感嘆說以後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但我卻恰恰相反,
正是她勇於擺脫無愛婚姻的決絕,
才讓我更加相信愛情。
很多人嫁人並不是衝著愛, 而是衝著穩定而去。與老一輩相比,
80 後、90 後離婚的概率往往更高,
理由也更多樣化。
在爸爸媽媽那一代,
如果不是婚姻中有一方犯了所謂原則性的錯誤,
比如說找小三、頻繁家暴,他們不會選擇離婚。
特別是對於更長一輩的女性來說,
嫁漢嫁漢,穿衣吃飯。
以前有個相聲裡麵就說,女人找男人,
就等於找了一張長期飯票。
有些女人可能經濟上完全可以自立,
情感上卻仍然需要婚姻的庇護。
有多少人和琳姐一樣,
生活在一個隱性的單親家庭裏,
獨自承擔著照顧孩子和家庭的重任,
長此以往,只有慢慢萎謝了。
相對而言,新生代的女人們普遍更獨立,
不管是在經濟上,還是情感上,
婚姻對於她們的意義,
不再是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
年輕人對婚姻不是更脆弱, 而是有更高的期待!也許在媽媽那輩的人來看,
愛情在婚姻裏只不過是奢侈品,
有更好,沒有也可以。
可在琳姐這樣的新生代女人們眼中,
愛情在婚姻裏已經是必需品。
她們絕對無法容忍無愛的婚姻,
哪怕表麵上看起來再光鮮穩定。
老一輩們總年輕人的婚姻變得脆弱了。
其實反過來想想,這何嘗不是一種進步。
年輕人的婚姻不是變得更脆弱,
而是他們對婚姻的期待更高了,
千千萬萬的「琳姐們」,
已不願意像老一輩那樣將就。
我要的不是一個責任的婚姻, 我要的是愛情!曾任洛杉磯副市長的美籍華人陳愉說:
「對我們的母親,還有母親的母親來說,
一個有工作、不酗酒、不打老婆的男人,
就可以做丈夫了。但對我們來說這可遠遠不夠。
我可不是隨便找個男人就行, 我要他是個好男人。我要的不是一個責任的婚姻,我要的是愛情。」
令我詫異的是,
有些年輕女孩仍然恪守著老一輩的傳統婚戀觀念,
認為只要對方不犯原則性的錯誤,
即使沒有愛也可以湊合著過下去。
對於這類人,我只想問一句:
如果愛的缺席都不算原則性錯誤的話,
還有什麼能夠算原則性錯誤呢?
我始終相信,婚姻是兩個相愛的人一起過日子,
窮點可以湊合,苦點可以湊合,
唯有感情不可以湊合。
也許隨著時光飛逝,
曾經的激情褪去後會有一些厭倦,
兩個人之間的親情多過了愛情,
可那也是愛的一種方式。
需要分別的是,平淡不等於冷淡,
當枕邊人讓你感覺到冷淡, 就要思考下你們的愛還在不在了。正因如此,那些衝著愛去結婚的人,
往往比那些衝著條件結婚的人有更穩定的婚姻。
環顧四周,鬧離婚鬧得雞飛狗跳的大多還是後者。
在我看來,維繫婚姻的不是孩子, 不是金錢,而是彼此的愛,正如馮唐所說:
「如果你和那個女人(男人)最初有愛情,
哪怕之後,愛情消失得一乾二淨,
留下的遺跡也是婚姻穩固的最好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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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aboluo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