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文文,今年28歲了,我家庭條件還可以,所以爸媽想讓我找一個門當戶對的。但是我不喜歡那樣的公子哥,所以打算自己找。

新婚夜婆婆要我和老公分房睡,第二天調出監控,我報警提出離婚

老公和我是在工作中認識的,他比我大三歲,當時覺得他成熟穩重,他向我表白的時候我就答應了。不久後我懷孕了,本來我爸媽是不同意我們交往的,但看到我結婚也不能說什麼。

婆家沒有錢,也就是象徵性的給了三萬塊錢。我出嫁當天我媽把彩禮錢給了我,還給我加了十萬塊錢。這些我都在車上告訴老公了,老公還誇我媽大方。

新婚夜婆婆要我和老公分房睡,第二天調出監控,我報警提出離婚

婚禮結束後我就想著早早休息,可婆婆卻讓我和老公分房睡,我特別不理解。老公說沒結婚前都是和他媽一起睡的,所以他媽剛開始不習慣。我當時表現特別驚訝,但不想剛結婚就和婆婆鬧彆扭,所以我去了另外一個房間。

第二天我就發現自己放在櫃子裏的存摺不見了,這裡麵是我媽給的十三萬。老公和婆婆都說沒有見到,我調出之前的監控,看到婆婆把錢拿了,老公在旁邊沒有阻止。我趕緊報警,盡然婆婆不願意給,就交給警察吧。

新婚夜婆婆要我和老公分房睡,第二天調出監控,我報警提出離婚

老公說:「你怎麼這麼小氣,我媽養我這麼大,你給她一點錢怎麼了,再說你們家又不是沒有?你再問你們家要不就行了嗎?」大家說說,我嫁給這樣的老公是不是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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