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美國FBI的成員們正在緊張地盯著一個叫做Redrick Batiste的人。
這個36歲的男人,看上去非常的正派和氣。
他風度翩翩,身材高大,有著漆黑的雙眼和平易近人的笑容,現在經營著一點房產生意的他,看上去又聰明又有理想。
一個人在休士頓一個普通的社區裡,住著一套兩居室房子,養著兩條鬥牛犬。
每個星期,他會去自己女友Okoh家裡,看望她和自己的女兒幾次,同時,他每個月也會定時家探望父母。
生活非常自律的他,不僅穿得整潔,頭髮和指甲也隨時修理的很乾淨。
他一個人住,自己打理的房子,也總是一塵不染:
家裡的每一捲紙巾,都是認真疊放好後,從盒子裡伸出固定的長度;
衣服全部分門別類地疊好放置,衣架都是統一的方向排列有序。
他會騰出時間來讀書,和朋友們討論文學藝術話題。
不管怎麼看,他都是一個充滿希望、正直善良的年輕人。
但是就是這樣一個風度翩翩的年輕人,在FBI看來,卻是一個殘暴瘋狂的罪犯,是美國歷史上最兇殘的銀行劫匪。
他的聰明自律,只是讓他的犯罪行為變得更加難以理解和破獲,乃至於即使被鎖定了,FBI依然沒有任何證據可以逮捕他。
事情還要從2015年說起...
2015年2月12日這天下午1:45分,一輛布林克斯500系列的裝甲車,抵達了位於休士頓首都一號廣場附近一個銀行網點旁。
這輛裝甲車,是一輛運鈔車,外殼非常堅硬,很難打穿。
車上有兩名工作人員:司機Boone,和保衛Kinney。
Kinney從1994年開始在運鈔車行業工作,工作任務就是隨著裝甲車,穿著防彈背心,配備著大口徑手槍,到各個銀行ATM去取錢或者送錢。
他這樣的人,有個特定的稱呼,叫做「信使」。
這天,他也和往常一樣到達地點後,打開了車後門,然後把一輛金屬車推到電梯門旁邊。
他檢查了周圍的環境,然後進到了銀行裡。20多分鐘後出來時,他手上拎著幾袋現金。
當他準備走向裝甲車後門時,三個穿著防彈衣、帶著面罩的人衝了過來。
Kinney大聲呵斥對方,但是對方三個人一句多話都沒有:一人舉起了搶,對著Kinney就射了過去。
Kinney頭部中槍,倒在地上,當場死亡。
在裝甲車上守著的Bonne發現情況緊急,於是打開車門探出頭來朝著劫匪們開了9槍。
但是劫匪們沒有受傷,對著Boone也是一頓還擊,把Boone逼退了。
隨後,三個人拿著錢袋,坐著一輛福特車逃離了現場。
幾分鐘後,警方支援趕到,在離現場幾個街區外發現了劫匪的車。
但是車上已經沒人了,劫匪消失得無影無蹤。
在美國,搶劫運鈔車和搶劫銀行一樣,都是聯邦重罪,甚至比搶銀行更嚴重。
每年美國大概會有4000起銀行搶劫案,但是只有25-35起運鈔車搶劫案。
因為搶銀行時,員工們一般都是赤手空拳的,遇到意外也主要是以保命為主,搶起來相對容易很多。
但是搶裝甲車很難:所有工作人員都是武裝好帶槍的,並且法律允許他們遇到意外進行反擊。
所以,儘管裝甲車裡錢往往會很多、誘惑很大,但一般劫匪還是會考慮到高風險選擇放棄。
像這次案件中,劫匪們毫不猶豫地、殘酷地射殺了工作人員,乾淨迅速地搶走了現金,在警方看來性質真的非常惡劣。
很快FBI介入了調查,懸賞10萬美元要捉拿罪犯,可是並沒有什麼線索浮出。
過了大半年,11月6日下午2點,當地又發生了一起裝接觸搶劫案。
搶劫的方式和上次非常相似:劫匪開著車、衝過來,對著拿著錢的武裝信使開槍,然後搶走錢袋、換車逃走。
但是,在這次劫案裡,監視器中只被拍到了一個蒙面的黑人男子,信使也從槍傷中恢復了過來。
從作案的手法看FBI特警們懷疑,這和上次搶劫是同一個團伙。
警方懸賞1.5萬美元給提供有效消息者,依然沒有任何線索。
又過了四個月,2016年3月18日,休士頓摩根大通銀行的一個網點門口,負責運鈔的信使Moore,在給ATM機充錢的時候再次被襲擊。
Moore被劫匪從遠處 擊倒後,一輛黑色的NISSAN沖向了他。
車後座出來一個人搶走了現金袋子。
Moore這時候受了重傷躺在地上,依然抓起自己的槍朝著劫匪射擊。
但是劫匪們已經坐上車逃走了,Moore重傷不治身亡。
第三次搶劫案比前兩次還讓FBI們困惑:這次監視器錄像根本沒有拍到罪犯們開槍。
那這就說明,槍手是在監視器範圍外,像一個狙擊手遠距離伏擊了Moore,然後才開著車衝上來搶走了錢。
整個搶劫計劃,冷酷而高效迅速,連車上的司機都沒來得及下車,就已經結束了。
三次作案都非常迅猛,沒有留下任何可以繼續追蹤的線索。
懸賞依然在進行,調查依然沒有進展...
特警們甚至只能等著「下一次犯罪」,來尋找兇手。
【等待中的第四次犯罪,依然讓他逃走了!】
下一次犯罪沒有隔太久。
2016年8月29日,也就是第三次搶劫五個月後,在西北高速公路上的一個銀行網點旁,25歲的運鈔人員David再次被襲擊,被槍擊中後癱倒在地。
一輛豐田車開了過來,帶著面具的劫匪在David臉上噴了一些刺激液體後,掰開垂死中的David抓住錢袋的手,搶走了裡面的12萬美元,開著車揚長而去。
這一次,警方們終於從案發現場對面酒店的監視器中,找到了關於劫匪的車的重要訊息:
這輛豐田車,是案發前3小時就開到了酒店停車場裡,案發結束後離開了現場。
但三小時裡沒有人上下車,劫匪是誰依然沒有線索。
【毫無破綻的嫌疑人,是浪子回頭還是深藏不露?】
正在警方一籌莫展之際,出現了一名舉報者。
這名匿名舉報人以只領取3500美元為代價,要求警方不調查也不公開自己的身份。
警方同意後,這名神秘人告訴警察們,去好好盯著Batiste,他是一個房產經理,也是案件主謀。
Batiste?為什麼?
這條線索讓警方很是疑惑。
因為之前的調查中,他們懷疑過很多人,但是從來沒有任何線索,把這個案件和舉報人口中說的Batiste扯上關係。
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FBI還是調查了一下這個Batiste。
初步調查來看,他就是和文章開頭說的一樣,一個正常的、風度翩翩的男人。
Batiste受過良好的教育,父母從小很愛他對他也很好,完全沒有什麼童年創傷導致的反社會人格的跡象。
但是,警方還是發現了一點點「罪犯」的苗頭:
年輕時候的Batiste,總是大錯不犯,小錯不斷:
從高中時候開始,Batiste就曾經因為非法攜帶武器被捕,被判處一年的有期徒刑。
之後有過持有大麻、酒駕、與人發生摩擦打鬥,盜刷他人信用卡等等犯罪經歷。
每次被抓到,最少都是坐6個月牢。
最多的時候,因為指使他人購買槍支,之後在黑市上倒賣,被判刑6年。
但是這些經歷,都是停留在他年輕時候。
尤其是2009年之後,他再也沒有犯過任何罪。
看起來非常成熟,生活得風平浪靜。
唯一稱得上是一次重創的打擊,是來自他曾經因病過世的一個兒子:
1998年時,Batiste與一名牧師女兒相愛,並生下了一名兒子。
但是兒子出生時就患有先天性疾病,兩人感情也越來越糟糕。
分手後,女友起訴他承擔撫養費,但是5歲的兒子最終還是死了。
對於這名前任,前女友面對警察採訪,表現得很釋懷。
她並不怨恨Batiste,只怪他們當時太年輕了。
並且她認為,現在為人友善努力工作的Batiste早已改過自新,成熟穩重了。
不僅前女友這樣認為,周圍的朋友鄰居也都誇他。
他為人處世非常彬彬有禮,好學上進,會坐在電腦面前,花好幾個小時時間研究一些學術話題。
他的種種品質,贏得了早年喪子的鄰居Albert的欣賞。
Albert不僅帶領Batiste進入房地產行業,還表示有朝一日,希望Batiste能夠接管自己的房地產和裝修生意。
2013年,Batiste邂逅了Okohl,兩人相愛一年多後,生下了女兒Imani。
這次,Batiste表現得很認真:
他用自己的積蓄,給女友和孩子在城市裡買了一套房子居住。
並且,他手底下已經擁有了大大小小4套空房。
按照Okohl的說法,Batiste是在想著,為自己的兩個女兒,(還有一個2001年時,和另外一任女友生下的第一個女兒),和將來可能還會有的孩子,都準備好房子。
警方越觀察,越迷惑。
這樣的一個人會犯罪嗎?還是武裝搶運鈔車這樣的犯罪?
如果不是,為什麼會有人舉報他?
【確認嫌疑,卻又沒有絲毫證據】
找不到Batiste犯罪的證據,但是神秘舉報人又再三堅持。
特警們只能將信將疑地向州法院申請了追蹤允許,在Batiste住處藏了一個監視器。
走運的是,監視器安上4天後,FBI收到消息:
州警在一個公寓大樓裡發現了一輛非常可疑的豐田車,懷疑和搶劫案有關。
這是一輛被偷來後停在這裡的車,車的後門上有一個洞:剛剛夠一隻步槍伸出來射擊。
只要把後座折起來,就可以容納一個人躲在這裡進行狙擊。
FBI們認為,這很可能是下一次劫匪們作案會使用的車,只要找到到底是誰在控制這輛車,就能找到嫌疑犯是誰!
於是,FBI們在車上裝了一個追蹤器後,繼續暗中觀察。
之後追蹤器顯示,這個車在接下來幾天,一直被挪來挪去,在這片地帶不同的公寓停車處徘徊:
這樣做,可能是為了避免停車場管理人員發現這個車長期不動,當它是遺棄或被偷的車後把它拖走。
而與此同時,每次挪車,Batiste也開著車,在附近停留。
這不可能是巧合!
警方憑此 幾乎可以肯定,Batiste一定是搶劫案的主謀!
但是,警方在法律上,單憑這個巧合,根本不能指控Batiste就是搶劫犯。
更沒有辦法說,他就是殺死之前銀行工作人員們的人。
頂多說他非法挪用他人車輛,甚至沒有證據說車是他偷來的。
他太狡猾了,之前的案件沒有留下任何可用線索。
如果不是有神秘人舉報,警方也根本不可能懷疑到他身上,從而也根本不會發現這個巧合。
現在,想要逮捕他,只有繼續追蹤和監視器Batiste,等他自己露出馬腳。
或者,等他下一次,用這個豐田車作案時,把他現場逮捕!
【守株待兔,「釣魚執法」獲取罪犯計劃】
接下來的三個月,FBI都在靜靜盯著Batiste。
這次,FBI發現了他和幾個曾經犯過罪坐過牢的人,有著密切的來往。
比如37歲的前毒販Nelson及其舅舅Marc。
他們都是搶劫的理想同夥:沉著冷靜、年輕時候犯過錯,對犯罪沒有恐懼心理。
並且目前生活平穩,周圍人評價較好,看上去沒有犯罪嫌疑。
於是,FBI在他們三人的車上,都安裝了追蹤器。
2016年11月21日,追蹤器顯示Marc莫名其妙開車到休士頓北面,45號州際公路附近,在Amegy銀行網點的停車場待了3個小時。
他離開半小時後,Batiste就開著自己的車來了,一直待到下午5點。
第二天,兩人又輪換著,在同一個停車場待了近10個小時。
他們是在踩點!在等運鈔車送錢時間!
第三天早上8點20左右,Batiste再次到了這個停車場守著。
11:30分時,一輛運鈔裝甲車來到了這個銀行網點的室外ATM前,給ATM補充現金。
45分鐘後,Marc也開著車來了。
運鈔車走後,兩人開車到了附近的購物中心,和Nelson碰面。
遠遠盯著的FBI們發現,三人碰面時都沒有下車,
只是把車靠在一起然後簡單地聊了幾句後,開始在附近街道來回繞路,之後就分道揚鑣了。
他們是在商量逃跑路線?!
眼看著又一場搶劫案即將發生,FBI與11月29日申請了監聽三人的手機。
但是,他們三人的通話,總是充滿了莫名其妙的暗號,讓人就算是監聽也聽不明白。
FBI從中並沒有獲取他們詳細的作案計劃。
就在同一天,一名叫做Lavette的婦女,從休士頓的一家租車行租了一輛黑色轎車,然後開到了Batiste家裡。
根據以往他們從不會用自己車作案的經驗,警方肯定這輛車就是接下來他們用來搶劫逃跑的車輛。
幾小時後,Batiste透過電話,聯繫了又一個慣犯Phillips,讓來當自己的幫手。
後者在電話裡,面對Batiste用暗號提出來的建議,表示很猶豫,很掙扎。
但是Batiste用各種話安撫了他。
兩人的對話包含很多無意義的詞彙,讓警方聽不太懂。
但是從語境和語氣來判斷,Phillips應該是被說服了。
掛了電話後,Batiste給Marc打了個電話,表示自己「用鉗子和毛巾解決了問題。」
然後打開他的車庫門,開著那輛租來的黑車,來到了踩好點的銀行旁停車場。
在那裡待了幾個小時的他,還不知道自己已經被警方盯上了。
就在警方以為他們要行動了的時候,Batiste做了一個很奇怪的舉動:他把車開回了租車行,還了回去。
不明所以的FBI第二天把這輛黑車也租了過來檢查了一番。
這次,車後座門上並沒有什麼「槍洞」。
但是,他們發現了這個車下面有一個GPS追蹤器,應該就是Batiste頭一天安裝在上面的!
而且,警方也明白了,他說的用鉗子和毛巾解決的問題:Batiste們從車上的電子鑰匙盒子中取了一個零件出來,用了一個假的代替。
加上他們安裝的GPS定位器,這輛車之後只要被任何人從租車行租出來,開到哪裡,
他們都可以輕易地把車偷走,而不被發現和懷疑。
發現了這一切的FBI決定比罪犯們先走一步:
他們在車上安裝了攝像頭的同時,還加了一個可以遠程關閉車子發動機的「切斷開關」。
這樣就能在他們偷車搶劫時,有足夠的主動權。
第二天早上,FBI把這輛黑車開到了一個酒店的個停車場,故意釣著Batiste讓他們來偷。
7小時後,果然有一個穿著連帽衫的男人來到了這個停車場,他就是Batiste!
他把車偷走後,開到了和那個有「槍洞」的豐田車附近,兩輛車停在一起。
兩天後,Batiste又把這個黑車開到了一家汽車商店,給車窗上了色。
之後,他給同夥們發了訊息:行動將在本週三12月7日進行!
【像赴死一樣犯罪,冷酷而決絕】
行動頭一天,Batiste一早給女友Okoh打電話,告訴她自己很愛她,並且說:沒有什麼比你和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更重要的了。
行動當天,他又給他的老朋友兼鄰居Albert打電話,告訴Albert自己很敬愛他,並且很快會去探望他。
10點,他開著黑車,同夥們開著豐田,一起出發了。
按照Batiste的計劃,黑車這次不需要什麼「槍洞」,作為槍手的他,他不需要在後座射擊,而是可以從駕駛員的位置上用槍探出窗去,射擊工作人員後迅速離開。
11點時,一輛運鈔車,按著原計劃,進入了停車場。
罪犯全部在銀行附近就位,警察們暗中的抓捕準備也都好了。
監視器攝像顯示,Batiste做了幾次深呼吸,準備行動。
就在此時,警察局的一輛裝甲警車突然從附近大樓裡出現,並直直地開向了豐田車。
豐田車裡的兩名男子裡面打開車門逃走了,其中一個還順手把手槍扔到了垃圾桶裡。
而其他埋伏著的特警們,也從Batiste兩側衝了出來,並且引爆了一枚閃光彈。
Batiste試圖開車逃跑,但是警察啟動了「切斷開關」:車被強制熄火了!
Batiste已經被包圍了,根本不可能逃跑!
他喃喃自語地說了一句WTF,然後打開了車門。
就在警察們以為他要投降時,他舉起了手中的步槍,對著警察開始射擊。
負隅頑抗,妄圖以隻身之力對抗外面的所有的特警....
然而,他剛剛打出一槍,周邊所有警察馬上還擊。
警察射中了Batiste的胸部和腿部,他癱倒在地,掙扎了兩下,當場死亡。
其他人均被抓捕,除了一開始就被盯上了的Marc、Nelson和Phillips外,還有一個叫做DUncan的29歲慣犯,一個40歲的失業工人Scott。
據說,這個Scott是Batiste的髮小,早就認識Batiste了。
但是Okoh和之前幫他們租車的女人並沒有被捕,她們最終被警察判定為與案件無關,對犯罪毫不知情。
目前,Batiste的5名同夥還沒有正式被審判,而且5個人都明確表示不認罪。
Batiste已死,舉證過程將非常艱難。
【為了錢?為了孩子?還是為了復仇?】
案件到此也算告一段落。
但還是有一些疑惑縈繞在警察們腦海裡:為什麼他們要一開始就採用這種野蠻殘酷、又風險極大的犯罪方法?
Batiste並不是很缺錢啊。
而且,面對警察,Batiste似乎根本不在乎生命一樣,明明有投降保命的機會,還是選擇對抗。
別說警察,Batiste的家人、好友們,也都不理解他的決絕。
只有常年和他聊天的Albert說,也許這麼多年,Batiste一直是心存怨恨和不平的:
他想要改過自新,給自己的妻子、女兒們創造美好的生活,
所以他想透過商業貸款開展自己的事業,重新創業。
但是,儘管他已經表現得那樣地自律和上進了,可因為自己的黑人身份,依然沒有銀行願意貸款給他;
這麼多年,在犯了一些小錯後,警察們對待他的態度就和對待一條狗一樣,僅僅因為他曾經是個犯過錯的黑人,就異常惡劣。
或許,他對警察、對銀行人員的冷酷無情,就是他為了發洩多年以來的委屈,一種復仇的方法。
然而,聰明如他,幾乎四次都可以輕鬆從警方眼皮下逃走。
每次作案,都會在上一次的基礎上,有所改進和改變。
不是那個「神秘人」出賣了他的話,也不會最終被抓到。
可是機關算盡,不僅毀了受害者們生活,也誤了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