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觀念認為「上天有好生之德」,應該要善待每一條生命,因此有了「放生」這個舉動。儘管「放生」有著極大爭議的行為,但因為其本意為善,從宗教出發點來看,有著增加福報的回饋,因此從很早開始就有放生的紀錄!尤其在佛教、道教流行,且儒家文化興盛的地區,幾乎都有放生的習俗!

但隨著動保觀念上漲以及對生態環境維護的認知,現代人都知道「放生」其實是種「虐待動物」、「破壞生態」的行為,因為很多團體在放生時,並沒有考慮到動物的天性,如曾有團體將淡水魚放生到海裡,想當然耳這些魚肯定沒有活命機會,又或許是放生了外來種生物,使得當地原生種受到迫害,釀成生態災害!

然而一些宗教團體為宣揚信仰的神奇與厲害,甚至會在山區放生毒蛇,宣稱這些毒蛇聽了經文後沒了野性不會傷人,殊不知這樣的行為,除了害了那些毒蛇外,更可能會讓無辜的民眾慘遭蛇吻,嚴重還會喪命!

除此之外,因為「放生」而延伸出來的商機,也是為人詬病的最大問題,為了讓慈善團體有「動物」可以放生,一些不肖商人用盡方法來捕捉這些無辜的動物,在捕捉的過程有多少動物因此喪命,有多少的環境遭到破壞是難以計算的,如果說放生真能替自己積福報,那麼為了放生而造成的各種罪孽,恐怕也大大超過了那些福報了吧!

但儘管如此,我們卻還是能經常在新聞上看到哪個山區、哪個水庫,又被放生毒蛇或是魚類,造成大量動物的死亡消息,或許我們能夠參考荷蘭政府對亂放生民眾的懲罰,未來如果再抓到團體亂放生時,就用這樣的方法來懲治他們!

日前住在荷蘭費嫩達爾市(Veenendaal)的居民范曼恩(Hans van Manen)不曉得哪條筋不對,居然以要打造「地方觀光景點」為由在當地運河放生了280條魚,包括金魚和金色圓腹雅羅魚(golden orfe)!

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一件事,由於這些金魚都是外來種,地方保育團體擔心這些金魚產的卵,恐怕會透過排水系統擴散到其他運河水道,而與本土鯽魚混種,危害原生物種影響當地的生態,導致生態浩劫!

政府官員也認為,范曼恩的行為觸犯了保護本土動植物相關法令,因此給他一個月的時間,要他把其中的80條外來種金魚全都撈回來,否則當政府派人撈金魚時,這些費用就要他全數買單!
范曼恩對此表示,雖然感到非常遺憾,但他尊重專家指稱放生金魚有害當地動物的看法。出於對動物的愛,他會服從政府指示,之後他也會賣掉抓回來的金魚,拿這筆錢買更多雅羅魚放進運河。

來看看這段報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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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的原因,隨意放生就只能給87分不能再高了啊!再提醒大家一次,放生不是積陰德的方法,反而是種虐待動物甚至破壞生態的行為,請大家一定要避免!分享出去,讓大家看看這篇文章吧!
